阆中市新村路原七天连锁酒店阆中店装修设备及固定资产投资部分

起拍价:¥266.4203万元     评估价:¥280.4425万元     标的物保证金:25万元
标的状态:
0
标的类型:
资产
所在城市:
四川省阆中市
处置法院:
龙泉驿区人民法院
开拍时间:
拍卖已结束
结束时间:
2021-05-08 10:00:00
         拍卖链接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看样预约通道
详细参数
权证信息
  • 执行裁定书案号:(2021)川1381执恢296号
  • 产权证:
  • 土地性质:
标的物详情

拍品名称

阆中市新村路原七天连锁酒店阆中店装修设备及固定资产投资部分

评估价:

280.4425万元

起拍价:

266.4203万元

保证金:

25万元

加价幅度:

2.6万元

 

 

拍品情况

 

所有人

潘伟

执行案号

2021)川1381执恢296

权利来源

司法拍卖

权力限制情况

有查封

拍品财产所在位置

阆中市保宁办事处新村路七天连锁酒店内

提供的

文件

1.《执行裁定书》2.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3.《拍卖成交书》

拍卖说明

1、拍卖对象位于南阆中市保宁办事处新村路七天连锁酒店内,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传统委托评估,本院合议庭根据传统委托评估结果确定起拍价。

2.根据财产调查清单显示:所拍物品均存放在阆中市保宁办事处新村路七天连锁酒店内,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物品完全了解,并接受拍卖物品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,成交后不得反悔,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以及品牌担保责任,一切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。

3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处提取相关物品,因标的物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、监管费、拆卸费、搬运费、车辆违章费、检修费、拖车费等)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标的物无法拆卸、搬运、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

 

4.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,在参与司法拍卖前,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。对于没有购买意愿,或明知资金不足,无力支付拍卖款,仍与他人激烈竞价、恶意抬高价格,阻止他人正常竞买,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,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其他特别说明:本次拍卖只拍卖一次,一拍流拍后将不再进行二拍。